法界學堂第四週弟子規實踐條目
進度:入則孝 4
出必告反必面,居有常業無變
一、經文導讀及講解
(一)出必告反必面
出門時要告訴父母我們要去哪哩,若臨時有事,父母親又剛好不在,可以打手機或留紙條。
回家的時候要先問候父母親,或告訴父母「我回來了」。
延伸:上學時對師長也要做到出必告反必面,去上洗手間的時候要舉手告知,同學受傷去保健室也要請同學帶話回來。
故事:
曾經有學生因為跟同學吵架就躲到屋頂上沒有回來上課,讓老師很擔心。
有學生上課時陪同學去學務處集合,讓老師找不到人,還用廣播系統找人。
(二)居有常業無變
生活作息要規律,早睡早起,不要三更半夜才睡,例如寫作業不寫拖到半夜才完成,或玩電動玩到很晚。
大人的事業是工作,學生的工作是學業,所以平常要認真,不要讓成績一落千丈,害父母擔心。
二、常禮舉要(演練活動)
(一)出必告反必面
1.詢問小朋友出門時是否都有告知父母長輩要去那裏?回家時也要告知父母:「我回來了」。
2.教導小朋友講事情時要注意五項:
(1)人物:要和什麼人出去(王小明)
(2)事情:要做什麼事情(運動)
(3)時間:幾點出去、回來(上午9:00出門12:00回家)
(4)地點:去什麼地方(玉成國小)
(5)聯絡的方式:王小明的手機:0912345678
出門前最好留下可以聯絡的方式,如電話號碼、地址等等。
3.請老師出來演示正確的說法「媽媽,我今天上午9:00要和王小明去玉成國小運動,中午12:00回家。王小明的手機:0912345678」,請學生出來模仿老師演示。
4.請小朋友出來,按照題目練習。
(1)人物:王小明
(2)事情:看書
(3)時間:下午1:00出門4:00回家
(4)地點:圖書館
(5)聯絡的方式:王小明的手機:0912345678
5.請學生按照附件一填寫,並出來演示練習。
(二) 居有常業無變
1. 認真寫作業,不邊玩或邊看電視,準時完成作業後,才可以做其他休閒娛樂活動。
2. 晚上9-10之間就寢。
三、本週家庭作業(躬行實踐)
1. 出必告反必面
a.有任何約會時,事先徵求父母(或長輩)同意:「媽媽,我今天早上想和王小明去玉成國小運動,請問可以嗎?」
b.經過父母(或長輩)同意後,於出門前留下可以聯絡的方式,如電話號碼、地點等等:「媽媽,我今天上午9:00和王小明去玉成國小運動,中午12:00回家。王小明的手機:0912345678」
c.若有事耽擱無法準時回家時,先打電話告知父母(或長輩),以免父母擔心:「媽媽,對不起!因為公車誤點了,所以今天會晚30分鐘回家」
d.回家後要應先向父母(或長輩)說:「媽媽我回來了!」並向父母(或長輩)報告今天外出時發生了哪些事情,好讓父母(或長輩)放心。
「媽媽我回來了,今天我和王小明去玉成國小運動,我們比賽跑步,結果我贏了喔!」
2. 每天放學後認真寫作業,不邊玩或邊看電視,準時完成作業後,才可以做其他休閒娛樂活動。
3. 每天晚上9-10之間就寢。
4. 當孩子忘記沒有照著實踐時,請家長不厭其煩地提醒教導孩子。
5. 請家長每天以孩子的品性表現作評分。
附件一:
(1)人物:要和什麼人出去( )
(2)事情:要做什麼事情( )
(3)時間:幾點出去、回來( )
(4)地點:去什麼地方( )
(5)聯絡的方式:( )
(6)完整的句子